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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所成立40周年】
水保科研的时代交响
20世纪70年代,伴随长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长江水资源保护日渐得到高度重视。1978年3月,经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电力部批准,长江委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原“长江水源保护局”,以下简称“水保局”)正式成立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江水保所”)。从此,我国第一个流域水资源保护科研机构诞生,长江水保科研事业正式扬帆启航。
长江水保所是长江委水保局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40年来,几代科研工作者紧跟时代步伐,满怀无限激情和开拓精神,在流域水资源保护政策法规与规划研究、水环境影响评价与治理研究、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水资源保护工程技术研究等诸多方面取得了卓著的成绩,尤其是针对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问题,完成了一大批专题研究成果,为我国水资源保护科研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让我们翻开记忆的长卷,共同来回顾这一段辉煌的历史。
锐意进取,勇当长江水保先行者
1978年3月,水保局受水利电力部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初步拟定了科研规划纲要,随后,长江水保所全面推进了长江水体中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长江污染综合防治、长江水质监测系统、大型水利工程环境影响和长江水源保护法规与规划等方面的重点研究。从此,掀开了长江水资源保护科研事业的浩浩长卷。
那是一个壮志满怀、激情四射的年代,在建所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长江水保所老一辈科研工作者们就编制出我国第一本流域水污染调查报告《长江水源污染现状》,在国内首次提出了污径比、岸边污染带和污染负荷等基本概念,初步摸清了长江水资源污染现状、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特征等重要基础信息,为长江水资源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后,一批具有开创意义的技术支撑成果不断提出:
1980年,在国内率先组织开展三峡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我国第一本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三峡建坝的环境生态问题》(200m方案),对于促进我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985年,编制完成我国第一本水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的广度和深度达到当时国际先进水平。
1987年,完成了《长江干流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并通过了水利电力部和国家环境保护局组织的审查。该项规划是万里长江第一个较全面的水资源保护规划,该规划成果成为长江干流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1988年,主编的国内第一部水资源保护工具书《水资源保护工作手册》由河海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获全国“优秀图书奖”和“金钥匙”奖。
1989年,获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国环评证甲字第0221号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证书,是全国第一批具有甲级资质的14个单位之一,也是水利系统的唯一一家。
1992年,作为主编单位之一编制完成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国家环保局终审,这是我国最大的水利水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1994年,编写完成了《长江干流入江排污口调查评价报告》,首次系统掌握了长江干流入江排污口的情况。
1995年,主编完成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国家环保局终审,这是我国最大的水资源配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1999年,编制的《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率先提出了水功能区两级分区的原理及技术方法,被水利部作为全国水功能区划的技术依据,为修订后的《水法》建立水功能区管理制度提供了重要支撑。
2000年,作为技术牵头单位,完成了《长江片水功能区划报告》,其内容纳入了水利部印发的《中国水功能区划(试行)》,这对长江流域(片)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001年,编制完成了《长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首次以水功能区作为规划的基本单元,为有效开展长江流域(片)水资源保护管理和促进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2002年,根据长期研究的成果,编制完成了《关于加强长江近期水资源保护的若干意见》,是水利部上报国务院关于水资源保护的第一份专项文件,对确保实现长江水资源保护近期目标,保障用水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3年,主编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该标准至今仍是水利行业的防洪、水电、灌溉、供水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
2004年,编制完成了《三峡库区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该报告是水利部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交的第一个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2006年,主编完成了《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SL348-2006),统一了我国水域纳污能力计算的程序和方法。
2007年,编制完成的《长江口综合整治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共同组织审查,这是我国第一个涉水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具有重大开创性和重要示范作用。
2009年,主编完成国内第一部水利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具书《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手册》。
2010年,作为主编单位之一完成了《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4-2010)。
2013年,作为主编单位之一完成了《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SL 613-2013)。
2015年,作为主编单位之一完成了《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SL/Z 705-2015)。
2016年,作为技术支撑单位主编完成的《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颁布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省级水资源保护专门法规。
……
长江水保所创造了中国水资源保护史上一个又一个第一,谱写了长江水保事业激荡豪迈的世纪乐章。
科学规划,引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保护
水资源保护规划是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和依据。作为水资源保护规划的技术牵头单位,长江水保所多年来勇挑重担,不断研究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与要求,及时组织编制了流域干支流、区域等一批水资源保护规划,为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事业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
1.探索建立规划体系,指导作用逐步凸显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随着长江水资源保护的压力逐渐加大,水资源保护规划开始受到重视。长江水保所从成立就开始了规划研究,于1984年完成了“长江武汉江段污染防治规划研究”,是长江乃至全国较早的水污染防治规划类成果之一,规划思路、程序与方法、内容等为我国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随后,相继开展并完成了一批江段、重要支流、重点区域等水资源保护有关规划。特别是1987年完成的《长江干流水资源保护规划》,首次对长江从攀枝花到河口3600公里的河长和干流上21个主要城市江段进行规划,是万里长江第一个较全面的水资源保护规划,确立了以水质保护为核心内容,干支流、上下游统一规划,相互协调,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合理利用水环境容量以及按水体功能,综合治理等保护原则,研究制定了水质保护规划方案和水资源保护对策措施等,逐步探索建立了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体系,在指导当时水资源保护工作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作出了有益贡献,对于指导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开创长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局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2.创新理念和调整规划单元,支撑流域管理迈上新台阶
进入新世纪后,国家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江水保所及时转变规划理念,创新性地提出把保护纳入流域综合规划的总体目标,并在一系列规划中执行。2004年,拟定的《怒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水资源开发初步意见》,率先提出涉水综合规划应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把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到规划目标的高度,该理念成为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关系的重要原则,对随后的规划编制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同时,根据国务院赋予的新“三定”职责,水利部及时组织开展了水功能区划和新时期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水保局的安排,牵头编制完成的《长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以水功能区作为规划的基本单元,在核算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基础上,针对入河污染物控制总量和排污削减量要求等,提出了对策措施,在规划思路与方法上有了新的发展,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保护的一个重大突破,水功能区划成果成为新时期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基础和水资源保护管理的依据。
这一时期,以水功能区为基本单元,以水功能区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管理为抓手,实施水功能区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的管理模式得到建立;以重点城市江段、重点支流和湖泊、重点区域水资源保护为核心的流域管理要求基本明确,为流域实施全面、规范的水资源保护管理奠定了基础,支撑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3.丰富和完善规划内容,促进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方针,长江委及流域内各省(市、区)陆续组织开展了重要江河湖泊的综合规划等一批水利规划,均将水资源保护规划作为重要内容;同时相继开展完成了流域、区域的专项水资源保护规划等。这一时期,长江水保所不断完善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体系,规划中统筹考虑水质、水量、水生态保护,规划内容不断丰富、完善,规划措施围绕流域水资源保护工程体系逐步深化。特别是编制完成的《长江流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2015-2030》,充分吸收和继承过去历轮规划成果,结合新时期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要求,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内容、措施可操作性等方面均有新的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提出以来,长江水保所积极作为,牵头编制了《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保护带、生态隔离带建设规划》,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在规划工作指引下,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逐步构建了以水功能区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管理为基础的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水资源保护监测进一步加强,流域重点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加快,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覆盖广度、深度不断加强,规划在促进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过程发挥了全方位、全过程的指导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技术支撑,促进建设与环保双赢
随着长江流域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工程建设中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为社会各界广为关注。长江水保所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担和参与重点项目的规划、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建设期环境监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全过程努力协调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为实现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双赢的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1.开展规划战略环评,推进源头控制和预防保护
长江水保所作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支撑单位,自1978年建所以来,就承担流域规划中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工作,高度重视开发与保护的协调研究,十分关注生态环境影响的战略问题,注重研究不利影响的规避与预防措施。在20世纪80年代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步开展了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国务院1990年批复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中就提出了长江水源保护规划方案,分析了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方案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研究提出了开发利用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协调要求。
此后,长江水保所积极推进长江流域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陆续完成了《长江流域防洪规划》《汉江流域综合规划》《金沙江干流综合规划》《长江口综合整治开发规划》等一批事关治江全局的重要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其成果对指导规划实施中的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家对重要支流、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日益重视,长江水保所作为全国首批推荐具有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资格的单位,陆续承担了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伊洛瓦底江、岷江、嘉陵江、湘江、沅江、资水、信江、抚河、赣江、察隅曲、帕隆藏布、朗钦藏布、雅砻江、赤水河、孔雀河、狮泉河等近30项流域综合规划环评,遵循环评“早期介入”的原则,坚持把环境保护纳入规划目标和“在保护中促进开发,在开发中落实保护”的指导思想,规避规划实施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生态环境风险,源头控制预防或减轻不利影响,以保障流域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2.科学论证,为项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之前,长江水保所就已经开展了重大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研究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论证研究,是全国最早开展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具有丰富水利水电工程、重大水资源配置、重点防洪工程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经验,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乌江构皮滩水利水电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被评为“全国优秀报告书”,2014年长江水保所获得全国优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称号。
长江水保所自1978年成立伊始,即组织研究三峡工程的环境影响,先后对三峡工程的不同蓄水方案进行了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研究,同期组织全国四十多家科研院所完成了有关三峡工程生态环境影响的大量科学研究成果,在长期研究与科学论证基础上,于1991年与中国科学院环境评价部共同编制完成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1992顺利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局的审批,为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三峡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除三峡工程外,还先后承担完成构皮滩、彭水、水布垭、高坝洲、皂市、乌东德、亭子口、隔河岩等一批水利水电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引汉济渭工程、鄂北调水工程、引江济淮工程等一批流域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以及长江干流、洞庭湖、鄱阳湖等区域重点防洪工程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科学论证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从环境合理性角度提出环境论证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规避工程建设对重要生态敏感区的影响,提出工程建设需要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为国家决策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也为流域综合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3.重视环保设计与管理研究,有效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长江水保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的环保设计与环境管理工作,承担并完成了三峡工程等一批大型水利工程的环保设计,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基础上,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审批批复,通过针对性的研究,及时组织开展环保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保障各项措施与要求在项目建设阶段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还积极争取承担了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与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1992年全国人大通过三峡工程建设决议后,及时承担开展了三峡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工作,提出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枢纽工程)(第十一篇 环境保护)、长江三峡工程施工区环境保护实施规划、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实施规划,以及三峡库区各县区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规划等一批有关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环保设计、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规划的成果,除确保三峡水库水环境安全外,还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的要求出发,促进建立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环境保护措施,使得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认识与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在环境保护设计领域,先后承担了乌江彭水、构皮滩和银盘水电站,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嘉陵江亭子口等的总体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引汉济渭、鄂北调水、引江济淮等调水工程的环保初步设计,细化安排了在水资源保护、水生生态保护、陆生生态保护、废污水处理设计、移民安置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措施,保障了各项环保措施与要求在项目建设阶段得到有效落实。针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涉及环境要素多,范围广,环境影响复杂的特点,在设计阶段同步开展相关的专项研究工作,为环境保护设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同时,积累了建设项目环保设计丰富经验,并将新的环境保护设计理念和方法、要求及时反馈到其他项目环评中,进一步促进了环评阶段环境保护措施的提升和完善。
此外,长江水保所承担还了三峡水利枢纽工程、丹江口大坝加高、构皮滩水电站、皂市水利枢纽、广西百色水利枢纽、乌东德水电站等一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充分了解、掌握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为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消除环境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还积极承担了部分重大水利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为保障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其他项目更好开展环保工作提供了经验。
科技创新,推动水保事业坚实前行
40年来,长江水保所围绕流域水资源保护开展了大量基础和应用研究,为长江水资源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1.水环境基础应用研究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以国家“六五”和“七五”科技攻关项目为依托,长江水保所利用参与研发并投入使用的“长清”号水质监测船,多次在长江干流武汉、上海等江段进行了现场模拟试验,完成了武钢工业港氰化物在长江岸边污染带稀释自净规律的初步研究、长江黄石江段污染物入江后稀释扩散规律研究、排污口污染物稀释规律研究等,结合与美国地质调查局合作研究的沉降物化学课题开展了污染物吸附与解吸规律研究,这些研究工作的开展,从宏观上掌握了长江重点江段水环境基本特征。
为了巩固水功能区管理制度的技术理论基础,不断推进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管理研究,开展了长江流域重点江段污染物调查与评价、水质模拟与预警技术、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等研究工作。特别是先后完成了长江干流主要城市江段近岸水域水环境质量状况研究、潜在污染源调查与风险研究,三峡库区、长江干流重要城市江段、汉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调查与影响研究;构建了嘉陵江、汉江中下游、长江部分干流水质模型;完成了长江干流水功能区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和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研究等,为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提供了重要基础支撑。
2.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
进入21世纪,从水环境—水功能—水生态的多学科、多环境要素系统保护的视点,围绕三峡库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先后完成了一批国家基础研究计划(“97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等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长江水保所完成的“三峡水库水体中氮磷影响研究”和“三峡水库水污染控制研究”分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和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受污染水体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流域水、沙、污染物相互作用研究”荣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受污染城市水体修复技术与工程示范”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十五”期间,长江水保所牵头完成的水利部科技创新项目“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研究”,探讨了长江流域的主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提出了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限制条件、汉江中下游实施生态调度方案、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信息库建立方案等,该成果荣获大禹水利科技一等奖。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水库库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开发”项目,研究提出了以坡面水土调控为基础、以沟塘水系利用为纽带、以岸带生态系统为屏障的立体生态控制新模式,构建了适于新库滨带不同立地条件的植物群落结构,获2013年度大禹水利科技二等奖。“十二五”期间,“丹江口库区面源污染追踪模拟技术”,获2015年大禹水利科技奖二等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环境及保护技术”获2018年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的提出,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长江水保所相继开展了三峡库区、丹江口水库、鄱阳湖、洞庭湖等重要水域的水生态调查工作;并结合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研究生态需水量计算模型与方法;积极开展了如三峡水库群等大型水库生态调度研究与论证,针对汉江、洞庭湖、鄱阳湖开展了河流健康评估;针对丹江口水库、三峡水库和赤水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结合流域水资源保护需要,研究建立了水资源保护工程技术体系;建成了武汉桃花岛面源治理及生态修复试验基地和丹江口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试验基地等多个示范点;推进形成了适应新时期要求的水生态系统保护工作的新格局。
3.水资源保护法规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依据和保障。长期以来,长江水保所积极探索流域水资源保护前沿政策、技术,不断突破,推动了一批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新法规、新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先后完成了《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可行性论证》、《水法修改——水资源保护专题研究》等成果;主编了《地方水资源保护立法理论与实践》,参与起草了水利部颁行的《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和配套文件;起草并颁行了三项三峡水库重大水污染事件有关管理规定、两项流域入河排污口管理规范性文件,起草完成了《水资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源地管理条例》和《长江水资源保护条例》法规条文建议稿并不断推进立法颁行,编制完成了《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水功能区分级管理方案》等,“水功能区划与水资源保护理论技术及应用”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长江水保所还先后牵头或参与组织编制了10多项规程、规范,不断推进我国水资源保护事业的发展。
合作交流,扩宽科技发展新领域
长江水保所一直重视水资源保护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日本、意大利、荷兰等多个国家先后开展了沉降物化学研究、长江流域富营养化机理与控制技术合作研究、绿水管理等一批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借助国外先进经验和优势力量,通过“走出去,引进来”,有效促进了我国水资源保护事业的发展。
20世纪末,通过与美国地质调查局合作,开展了泥沙的水化学行为研究,圆满完成了《水中沉降物化学研究》,对世界河流特别是多沙河流极具指导性。2003年,长江水保所与日本国立环境研究所在上海签订了长江流域富营养化机理与控制技术合作研究实施协议书,引进太阳能驱动的水质监测仪,共同研究水质自动监测技术,共同推进流域水体富营养化管理机制研究。2007年,长江水保所联合美国麦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美国贸易开发署申请获得TDA赠款项目“支持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体系建设项目-汉江非点源监测与决策支持综合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通过建立流域非点源污染的自动测定和模拟系统,开展水质自动监测和决策支持综合系统的试点研究,将美国的流域点源和非点源污染测定、污染控制以及水环境模拟和水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成熟技术引入中国等,不断促进了流域的水资源保护管理水平的提升。
长江水保所一方面通过与具有先进技术的国际机构合作,实现自身科研实力的提升,同时通过积极申请水利部先进技术引进项目(“948”项目),引进澳大利亚CSIRO土地和水研究所富营养化模拟仪器设备,完成“河流水华综合控制技术”研究;引进美国细菌源追踪技术方法,完成丹江口库区BST面源污染追踪技术应用研究,经过技术本土化和改进与融合创新,2015年“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面源污染追踪模拟技术研究”获得大禹水利科技奖二等奖。
绿水管理是世界土壤信息中心开发的通过生态补偿方法改善环境的一种管理机制。2012年,长江水保所与世界土壤信息中心等单位联合向荷兰水伙伴(Partners voor Water)申报,成功开展了《流域绿水管理及其在中国的应用示范研究》项目,通过技术交流与培训,传授了绿水管理的理念,以及绿水信贷计算模型,培养了一批技术骨干,并在丹江口库区开展绿水管理示范研究。该项目不仅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补偿机制的一种新探索,而且对开拓水土资源保护和水质安全保障保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继往开来开创水资源保护事业新天地
经过多年的努力,长江水保所的科研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为流域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发挥了坚实的支撑作用,初步建设了流域水环境实验室,建有多个示范基地,获得几十项专利,二十余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而且相关技术成果与地方水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紧密结合,指导并参与了地方的水资源管理和水源地生态保护,真正发挥了流域水资源保护科研机构在这些方面的技术引领作用。
一个又一个的春华秋实,凝聚的是一代又一代长江水保科研工作者的心血与汗水;一个又一个的创新突破,印证了长江水保所日益强劲的技术实力。奋进的长江水保科研人,将延续老一辈科研工作者锐意进取、坚忍不拔的精神,根据新形势,紧密围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原则,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支撑力能力,为护航长江经济带、构建长江绿色生态廊道继续奋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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