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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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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时间:[2021-04-21]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4275

1.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2002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1日实行新《水法》。

2.《水法》中所称水资源包括哪些

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同时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3.《水法》规定,在水资源不足地区,应对哪些项目加以限制

《水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4.《水法》对节约用水有什么规定

《水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5.国家对用水实行什么制度

《水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6.什么是节水“三同时”制度

《水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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