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节水机关建设 > 节水相关文章
2022年3月22日是第三十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的主题为“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长江流域幅员辽阔,水资源丰沛,生物多样性和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共抓大保护和绿色发展已成为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2021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长江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十六字”治水思路为指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明确建设“安澜、绿色、和谐、美丽”长江的治江目标,逐步构建了长江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碧水北送。
一、充分认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
立足国家水利改革发展大局,水利部精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指出,要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提升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 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流域河湖治理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
这是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站在人类发展命运的立场上做出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判断和总体部署,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突出位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要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当前,长江已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也已成为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总基调、大前提。这就要求我们,要坚决服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大局,将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快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维持水系的完整性和通畅性、水质的良好性、生态的多样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这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更加迫切。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水问题,尤其是要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巩固筑牢流域水生态环境底线,构建以长江干支流为经脉、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有机整体,江湖关系和谐、流域水质优良、生态流量充足、水土保持有效、生物种类多样的生态安全格局,不断提升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等领域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是全面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的应有之义。水资源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水生态环境安全问题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人民健康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指导治水工作实现了历史性转变,彰显出巨大的思想伟力,是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这就要求我们,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 “十六字”治水思路,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以全面提升长江水安全保障为主线,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协同配合,推动上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整体推进流域和区域生态环境改善。
这是深入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是水利部立足国家水利事业发展大局,在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势大局和水利行业发展规律、研判水利发展历史方位基础上,提出推进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战略选择。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是重要实施路径之一。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长江大保护的战略要求,以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总体目标,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推动河湖岸线资源和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推动治江事业高质量发展。
这是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的生动实践。水利部党组深入分析新阶段水利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科学谋划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作出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主力军作用,当好长江代言人,紧紧围绕流域治理管理“四统一”,落实水利高质量发展“六条路径”,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流域系统观念,坚持以流域为基础单元,立足“共”字做文章,共抓长江大保护,共促高质量发展,系统谋划、统筹推进、重点突破,不断提高流域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当前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长期的治理和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但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要求仍有差距,经济社会发展给水环境保护带来的压力依然较大,水生态环境改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对照长江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长江流域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长江流域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工程调节能力存在短板,洞庭湖、鄱阳湖枯水位降低、枯水期提前,地区季节性、水质性缺水问题严重。水资源调度能力还需提升,跨流域引调水管理有待规范,局部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超量用水、无序用水等现象。
二是水环境治理能力亟待加强。长江流域水质虽总体良好,但部分水域保护压力仍然较大,局部水域污染较重,沿江产业发展惯性大,污染物排放基数大,岷江、沱江、湘江等重要支流仍存在水污染现象,滇池、巢湖等仍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长江中下游干流沿线取水口和排污口交错分布,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潜在水污染风险源多,饮用水安全保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水生态保护修复任务依然艰巨。生态系统结构不完整,水生生境萎缩,生物多样性下降,濒危物种增加,部分珍稀物种濒临灭绝,重要湿地功能退化,水系连通性程度低,水生生物天然产卵场消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性好转。流域仍有33.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
四是流域治理管理综合效能亟待提升。与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比,流域的综合管理工作仍有较大差距,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动协调力度有待加强,流域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仍有待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的重大问题研究还需突破,科技支撑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推进长江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的重点举措
立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长江母亲河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要以提升流域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目标,统筹推进长江河湖生态环境复苏重点工作,强化流域治理管理,为新阶段长江水利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与水资源统一调度。一要加强江河流域及重大调水工程水资源统一调度。完善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纳入江河流域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及调度计划,实施长江流域水资源动态管控,加强重点水利水电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督促将生态水量调度纳入水利水电工程日常运行调度规程。持续推进以三峡水利枢纽为核心的长江干流水库群和汉江中下游生态调度试验。二要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复核,督导落实断面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完善流域、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联动的生态流量监管保障体系,严格生态流量保障的月度评估和年度考核。三要提升生态流量监管能力。完善长江流域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实时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和处置响应。加快生态流量监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河流枯水期和低水流量监测能力。
二是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监管。一要强化河湖监管。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清理整治“四乱”问题,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推进丹江口“守好一库碧水”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库区水域岸线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做好赤水河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排查整治工作。二要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加强河湖水域岸线分区分类管控,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推动重要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三要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强化监管执法,督促各级河长、地方行政首长切实履行采砂管理职责,深化部门合作和区域协作,推进航道疏浚砂及水库清淤砂的利用,促进砂石资源合理高效利用。
三是加强重点河湖系统治理。一要积极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等水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开展水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解决“四水”突出问题,推动实施长江中下游原通江湖泊生物通道恢复工程,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二要加强洞庭湖、鄱阳湖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加快推进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破解四口地区枯水期水环境恶化、水资源短缺难题。科学调整恢复江湖关系,提高鄱阳湖区枯水期水资源与水生态承载能力。加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主要入库支流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保障库区及上下游水生态环境安全。三要认真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定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准入和退出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督性监测与保护评估,重点保障丹江口水库、陆水水库等水源安全。四要加强河湖生态监测与评价。加快提升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开展湖库底泥清淤处置及水生态修复科技创新研究。
四是科学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一要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全面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推动深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协同监管。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强化水土保持监管,有效预防人为水土流失。二要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加大长江经济带坡耕地综合治理力度,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设,持续强化金沙江下游、嘉陵江上游、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三要提升水土保持监测评价能力。持续开展国家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完善以遥感监测为主、专项调查为辅、监测站点为基础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实现长江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
五是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一要加快确定长江流域地下水管控指标。复核确定长江流域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水位控制指标,明确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监测井密度、灌溉用机井密度等管理指标,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二要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和治理。指导推进区域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定,制定超采区治理方案。三要加强地下水监督监测。完善长江流域地下水监测站网,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加强地下水取用水工程监管。
六是强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一要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逐步健全流域水法规体系。二要强化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全面推进涉水生态空间管控与保护,加强涉水事务监管。三要利用长江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促进流域治理管理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流域、跨区域重大涉水问题。四要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快“智慧长江”建设,推进长江流域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数字孪生、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应用研究。
扬帆起航正当时,凝心聚力再出发。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在水利部坚强领导下,复苏长江河湖生态环境,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全力守护长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健康,让长江母亲河永远润泽华夏、造福人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电话:027-84450112 传真:027-84872714 E-mail:cjsbszhc@126.com 地址:琴台大道515号 邮编:430051
版权所有: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鄂ICP备11004119号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