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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保科研所编写的《湖北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并实施。
《管理办法》共十三条,包括河道疏浚砂界定、综合利用管理原则和适用范围、疏浚砂综合利用责任主体、申报条件、审批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及监管责任等。《管理办法》和水保科研所先前报批的《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导则》形成配套文件,为全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工作的规范管理提供了依据,对促进河道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关于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的省级规范性文件。
新闻来源:生态中心 责任编辑:闫峰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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