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网站!
12月1日,由水保科研所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七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管理体制、工程建设、工程运行、工程保护、法律责任、附则七个方面的内容。作为湖北省首部水利工程管理综合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将在法治轨道上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对于水利支撑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具有重大意义。《条例》制定过程中,水保科研所成立了立法工作专班,积极参与《条例》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参阅件整编、意见收集与回复、专家论证等工作,并全程参与了《条例》(草案)、《条例》一审稿、二审稿、建议表决稿集中修改工作,为推动《条例》颁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水保科研所将继续积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保障《条例》的后续贯彻实施贡献智慧力量。
新闻来源:生态中心 责任编辑:闫峰陵
电话:027-84450112 传真:027-84872714 E-mail:cjsbszhc@126.com 地址:琴台大道515号 邮编:430051
版权所有: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鄂ICP备11004119号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