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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第六个全国民法典宣传月

时间:[2026-05-20]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57

  2026 年 5 月,我们迎来第六个全国 “民法典宣传月”。今年的宣传主题是:“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被誉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的法典,共 7 编 1260 条,涵盖了我们从出生到终老的全部人生轨迹。它既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也是我们每个人生活的行为准则。

  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民法典,看看它如何用法治的力量,守护我们的美好生活。

民法典:一部守护一生的法典

  从你还是胎儿的那一刻起,民法典就已经开始保护你了。它赋予胎儿继承权、接受赠与权;它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它保护我们的婚姻家庭、财产安全、人格尊严;它甚至为我们的身后事做好了安排。

  胎儿时期:享有继承权、接受赠与权

  未成年时期:受教育权、受监护权、大额消费可撤销

  成年时期:劳动权、婚姻自由权、财产所有权

  老年时期:赡养权、继承权、意定监护权

  民法典不是冰冷的法条,而是有温度的守护者,它陪伴我们走过人生的每一个阶段。

这些高频场景,民法典为你撑腰

  生活中遇到的烦心事,民法典都有答案。以下是大家最关心的 6 个法律问题:

01高空抛物砸坏东西

找不到人怎么办?

  民法典第 1254 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物业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02租期未满,房东卖房要赶我走?

  民法典第 725 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 “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即使房东把房子卖了,你也有权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居住,直到租期届满。同时,在同等条件下,你还享有优先购买权。

03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谁所有?

  民法典第 282 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的电梯广告、外墙广告、公共停车位收费等,都属于业主共有财产。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04熊孩子偷偷给游戏充值,能退吗?

  民法典第 19 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 145 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也就是说:不满 8 周岁的未成年人:充值行为无效,应当全额退款。8-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大额充值行为需要家长追认,否则无效。

05遭遇职场性骚扰,只能忍气吞声?

  民法典第 1010 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06朋友借钱不还,过了 3 年还能要回来吗?

  民法典第 188 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重要提醒: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如果你在 3 年内向对方催过款,并且保留了催款记录,那么诉讼时效将从催款之日起重新计算 3 年。

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倡议

 

  民法典的实施,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此,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主动学习民法典,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自觉遵守民法典,养成办事依法的好习惯;

    善于运用民法典,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积极宣传民法典,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见行见效。

 

法治兴则国兴

法治强则国强

 

  让我们以此次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走进每个人的心里,用法治护航美好生活,共同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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