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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武汉组织召开了汉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沱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审查会议。长江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局、水资源管理局、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局、水旱灾害防御局、长江委水文局、长江科学院、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和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以及四川省水利厅、重庆市水利局、湖北省水利厅、陕西省水利厅、甘肃省水利厅、贵州省水利厅等单位的40余位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方案》由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技术牵头,长江委水文局、长江科学院、水工程生态所、设计院等单位编写完成。
会议由节约与保护局局长刘联兵主持,委副总工夏仲平主持《方案》技术审查,与会专家和代表充分肯定了汉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沱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成果,一致认为《方案》提出的工作原则和工作内容符合水利部开展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成果合理可行;确定的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生态流量保障调度方案、监测预警方案和监管考核方案,符合流域实际情况;确定的生态流量(水量)保障责任主体、监管责任主体和考核办法,具有可操作性。《方案》有效落实了《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19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研究及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资管〔2019〕34号)相关要求,为后续长江流域生态流量(水量)调度、监测预警以及监管考核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下一步,编制单位将按照审查意见和水利部要求,尽快组织完成《方案》修改完善及上报审批工作,为推进《方案》实施奠定基础。
(新闻来源:规划中心 责任编辑:闫峰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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