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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与问题 强化责任 努力做好水保科研所安全生产工作

时间:[2021-06-11] 作者:刘兆孝 浏览次数:1337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水保科研所进一步推进机构改革关键之年。认识面临的形势与问题,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措施落实,为水保科研所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意义重大。按照长江委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结合水保科研所实际,谈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些思考和认识。

一、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近年来,在长江委的坚强领导下,水保科研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长江委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强化措施落实,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安全生产的不确定性增加,致使各类安全风险加大、安全隐患增多。水保科研所承担的科研、生产项目多,到野外、工地现场的频率高,特别是监理项目风险较大;同时,有实验室、车队、印刷厂、食堂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水保科研所安全生产的压力和挑战不小。

此外,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我所安全生产意识和内部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还存在多层面安全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制度还不够完善、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等问题;二是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风险辨识与评价还不准确,排查有待深入,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与保障,持续稳定发展要求我们必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重于泰山”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认真学习和落实好水利部、长江委有关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部、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为水保科研所发展提供保障。

要强化责任,水保科研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专门规定,明确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其他负责人等的责任;明确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明确了其他责任人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所领导要指导和监督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抓好野外与工地作业;抓好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仪器设备、消防设施、供电设备、电梯及交通工具等安全生产重点环节与部位防范工作;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坚决避免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查找问题,把准安全生产重点环节与部位,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将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要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进行落实。要专门安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承担部门(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工作。要重视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并将有关会议精神与要求及时传达到位,落实到位。要达到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零责任事故的目标要求。

综合处除做好本部门相关工作外,还要负责全所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承担水保科研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要协调安排好物业公司重视责任落实,并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有效开展有关工作。

三、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就要抓好工作的安排部署。综合处要组织编制“两计划一方案”,即: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方案。各部门(单位)要做好细化安排,明确责任人。综合处务必要加强组织和监督,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特别是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完善制度建设

水保科研所印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是一个管总的办法,还需补缺项。要研究制订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警示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还要完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在已有消防预案、电梯预案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以及车辆、实验室、食堂、配电房、实验室等专项应急预案。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度、预案制定,要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迅速完善,并强化制度执行。

2、做好安全生产检查

各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组织开展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综合处要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全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重点部位(区域)进行重点检查;物业公司要按照综合处的安排及时完成有关检查、巡查工作。根据情况,所领导要抓好,并直接参与重要节假日前(包括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安全生产月等)的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检查责任制。对照安全生产检查表,逐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应在检查表上签名,确认检查结果。

配电房要执行每天检查制度,由综合处安排物业公司负责完成。在此基础上,消防其它方面要严格执行月检查制度。综合处负责按月组织对配电房、办公楼、综合楼、职工健身中心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器材、设施、消防安全标志等进行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

3、深入排查与治理事故隐患

2021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一定要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并继续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组织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经常性排查,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动态清单。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被检查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立即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需要所解决的问题,综合处及时协调解决。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日常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按照全覆盖、经常化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编制《水保科研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水利部、长江委有关管理规定、水保科研所有关办法、预案等的宣贯活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组织参加水利部、长江委开展的知识竞赛;通过必要的集中学习培训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要高度重视长江委“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结合实际,认真编制包括开展学习、警示教育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内的活动方案。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并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要把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作为主要目标,精心组织,全面开展,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5、认真开展疫情防控

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要按照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委防疫工作要求,继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重点区域(职工食堂、自管小区、会议室、电梯、卫生间等)公共空间防疫消毒等工作。疫情一日不解除,防控一刻不放松。要继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重点业务工作,努力把疫情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6、严格考核

水保科研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结果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等挂钩的机制。今后应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建立与绩效工资更为紧密挂钩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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