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网站!
12月21日,由长江委上报的《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保护带、生态隔离带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组织召开的技术审查会,并形成审查意见。
《规划》是按照水利部工作总体安排,由长江委会同太湖局共同组织,长江水保局牵头、委内有关单位及长江经济带11 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完成。
此次审查会议,充分肯定了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工作成果。审查意见认为,长江流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十分重要地位;《规划》编制和实施,是落实新形势下“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需要的具体举措,对实现长江经济带沿江地区生态安全、建设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要求《规划》根据水利部“强监管”的要求,结合河(湖)长制等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
下一步,编制单位将按照审查意见和长江委要求,组织尽快完成《规划》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为推进《规划》实施奠定基础。
水利部水资源司,长江委规计局、水保局、设计院、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以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直辖市)水利(务)厅(局)的领导、代表及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
(新闻来源:规划中心 责任编辑:闫峰陵)
电话:027-84450112 传真:027-84872714 E-mail:cjsbszhc@126.com 地址:琴台大道515号 邮编:430051
版权所有: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鄂ICP备11004119号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