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设为首页

欢迎访问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网站!

新闻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中心

勇担防疫责任,筑牢安全防线—水保科研所大院疫情防控工作侧记

时间:[2020-03-10] 作者:gly 浏览次数:1938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水保科研所根据武汉市委市政府、长江委的安排部署,在汉阳区江汉二桥街郭茨口社区指导下,严防严守、联防联控,抓牢单位大院疫情防控责任,构建铜墙铁壁,守护一方净土。在36日公布的武汉市首批无疫情小区创建名单中,科研所大院小区榜上有名。

水保科研所大院包括办公区和生活区两部分,自武汉市“封城”管理通告发布以来,单位大院的疫情防控就成为水保科研所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水保科研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迅速多渠道准备了消杀物资,在社区指导下,组织物业公司每日对生活区楼道、垃圾暂存点、办公区卫生间、电梯等公共空间全方位无死角消杀,阻断病毒传播途径。

生活区消杀.jpg

家属生活区公共空间消杀

楼梯走道消杀.jpg

楼梯走道消杀

电梯消杀.jpg 

电梯间每日消杀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通知精神,水保科研所第一时间制定了大院临时封闭管理方案,通过张贴通知、上门通告等形式,告知大院住户遵守封闭管理规定。封闭管理期间,整个大院仅保留一个进出口,对进出人员均测量体温并登记,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入内,内部车辆凭车辆通行证进出,严格落实了小区封闭管理规定。

体温登记处.jpg

进出人员体温登记处

214日,武汉市发布了《关于明确住宅小区封闭管理主要措施的通知》(武防指〔202024号),对小区居民出入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除就医以及疫情防控、保运行等岗位人员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外出。水保科研所大院生活区居住的多为单位退休职工,以老年人居多,对网络购物、快递业务不熟悉,实施封闭管理规定后,大院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成了难题。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办公室随即与中百仓储及周边商超取得联系,建立物资供应渠道,组织物业公司建立了微信群,收集居民需求,定期组织团购。在物资供应工作中,居住在院内党员志愿服务队成员发挥了骨干作用,老年人对微信下单、接龙不熟悉,他们就手把手的教或者电话询问需求,有独居老人不方便下楼,他们就送货上门,通过各方齐心协力,生活居民的物资保持正常供应,他们的工作也得到了小区居民的赞许。

志愿者张贴公告.jpg

志愿者在张贴公告

志愿者搬运生活物资.jpg

志愿者在搬运生活物资

水保科研所大院在江汉二桥街郭茨口社区管辖范围内,疫情防控工作离不开社区的指导和帮助。防疫工作伊始,水保科研所主动联系社区,报告小区防疫工作开展情况。216日院内发现一例疑似病例,院内防控形势愈加紧张。所领导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一方面安排人员主动向社区报告,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反映情况,争取早日安排核酸检测和床位。当时,武汉市每日新增病例高居不下,疑似人员数量更为庞大,医疗资源极为紧张。在多方呼吁和请求下,社区第二天就安排了核酸检测并确诊,第三天安排到医院治疗,家属被安排到隔离点隔离。确诊病人经过治疗,33日出院到隔离点隔离,其家属已解除隔离,大院已经连续20天做到四类人员为零。

无疫情小区公示.jpg

无疫情小区公示牌

在和社区联防联控的工作过程中,社区为水保科研所大院提供了很多帮助和指导,也提供了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上的支持,社区先后多次给水保科研所大院分配84消毒液、酒精、爱心菜等各种物资。同时,水保科研所也了解到郭茨口社区管理范围广,老旧小区多,值守人员防护设备匮乏的困难,通过多方渠道与“逆行公益者志愿团”等对口支援社区的捐赠单位沟通,为社区联系了口罩、护目镜、一次性医用手套等物资,为社区防疫工作贡献了一份力量。

社区安心菜分配.jpg

社区领取的安心菜分配

向社区捐赠物资.jpg

联系的逆行公益者志愿团向社区捐赠物资

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水保科研所严格落实长江委值班规定,所领导带头坚持在一线值守工作,每日对大院防疫工作进行梳理和实地查看。除疫情防控外,水保科研所对所内安全生产工作也丝毫不放松,定期对配电房、印刷厂等安全隐患部位进行排查。在216日的日常巡查中,值班工作人员发现大院外供电线路有起火迹象并伴有异响,值守人员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联系汉阳区供电公司进行了维修,消除了安全隐患。

领导带队巡查.jpg

值班所领导带队巡察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而复杂,水保科研所将在长江委的领导下,在社区的指导下,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早日迎来春暖花开,摘下口罩,共沐阳光!

                                   新闻来源:综合处   责任编辑:闫峰陵

电话:027-84450112 传真:027-84872714 E-mail:cjsbszhc@126.com 地址:琴台大道515号 邮编:430051

版权所有: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鄂ICP备11004119号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